研究生宿舍是研究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保证研究生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现对我院研究生宿舍管理作如下规定。
1、研究生在校期间每四人安排一间学生宿舍,具体人员由研究生处协调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搬迁和调换宿舍。
2、研究生应注意爱护所配备的桌子、椅子、书架及各宿舍的公共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3、严禁私自拆改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如日光灯、插座、开关、线路等),违者除罚款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4、研究生应注意保持宿舍内清洁、卫生、安静,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烟、跳舞、高声喧哗等,任何人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
5、研究生宿舍内严禁生火做饭、私拉乱扯电线及违章用电。违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研究生宿舍内不准播放、传播色情、淫秽、反动及其他不健康的书刊及音像制品,不准散布反动言论。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7、未经批准,研究生本人不得擅自在宿舍内安排客人、家属等住宿。
8、研究生宿舍内严禁留宿异性,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9、研究生宿舍由学院统一管理,研究生应服从管理,不得与管理人员发生争吵。
10、研究生毕业后,应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及时搬出宿舍,不得无故居留不搬,影响学院的统一部署。
11、其他未尽事宜,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