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协助院长工作。其职责是:
一、协助院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培养目标,认真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落实培养目标。
二、协助院长搞好教学、科研和有关行政工作;院长因事外出,根据院长安排,代行院长职权。
三、协助院长搞好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职称晋升、日常考勤等项工作。
四、负责本院的学生工作,向总支专门研究学生工作会议提出主导性意见,制定本院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综合考评工作;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经费、学生助学金、困难补助费的使用与签字;调查本院学生的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爱国卫生等各项工作,搞好文体活动。
六、做好学院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定期向党总支、院长汇报分管工作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