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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科技用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制度
2018-05-14 15:07   外语学院

为了规范对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及其它存储载体)的使用,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外语学院实际,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一、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严禁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直接或

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做到专机专用。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互联网、校园网

OA办公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四、便携式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妥善保管,不用时应存放在密码文

件柜中,专人保管。

五、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即,涉密移动

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中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中

使用。

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直接与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相连

接。

七、严禁用家中的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处理、存储、传递涉密信息。

八、在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处理的各类涉密信息(文档、图表、数

据等)应标注密级标识。

九、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使用人

为直接责任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等原因交回时,所属部门进行检查、确认并

妥善保管。

十、因工作需要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涉密存储介质外出,经领导审批后方予

带出。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上网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十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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