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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2019-05-25 17:45   外语学院

目前河南中医药大学外语学院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创新实践部,纪检部,文体部,宣传部,社团部,心理部,组织部八个职能部门。为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严肃内部纪律,使我院学生会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以此条例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

1.工作理念

(1)学生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学生会口号:共同成长。

(3)学生会作风:传承,务实,创新,进取。

(4)学生会目标:构建河南中医药大学外语学院特色的学习风气和学生文化圈。

2.行为规范

(1)言语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得体。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充满热情。

(3)学习工作适时安排,两者兼顾。

(4)无违反校纪校规和不及格的行为和现象。

3.干部管理制度

(1)学生会干部是指干事(包括干事)以上的所有干部。

(2)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典范,必须处处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努力做到:

a)必须讲政治讲学习,积极向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学习工作全面发展,并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影响力;

b)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集体荣誉感,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和学生会的发展,视学校耻辱为自己荣辱;

c)工作态度必须认真,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推卸责任,不拖拖拉拉。有较强的是非判断能力,秉公办事;

d)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关心团结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利益,准确,及时向学院反应同学们的意见。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

e)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模范遵守“八荣八耻”,尊重学校领导教职工和学生;

f)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参加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3)学生会一般不允许本学期中途离岗,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团总支递交辞职报告,待批后卸任,否则按照撤职处理。

(4)干部的任免应征求团总支的意见,并结合个人意愿,考核档案等进行。

(5)对工作,成绩突出并考核优秀的干部,给予奖励。

(6)对工作不力和犯有错误的学生干部,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7)干部的任免,奖励,处分应向全院公布干部的考核结果应通知本人

(8)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有参加例会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有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有维护本学生会的名誉和利益的权利和义务;

·有遵守本章程服从领导完成老师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有保护爱惜学生会的一切财物的权利和义务。

4.干事考察制度

(1)考察时间

(a)经任用的学生会培养对象,须经1-2月的基本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转为学生会正式成员。如有特殊情况,经会议讨论另行确定。

(b)考察结束后,由各部门部长依表现对其进行全面,综合,客观的评价,并汇成书面材料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正式任用为干事。

(2)考察要求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对学生会工作热情,有团队意识,能主动,积极参加学生会的整体活动中,善于维护学生会形象,敢于创新。

(a)基本考察要求

·考察期间没有处分记录;

·考察期间考勤和学习成绩合格;

·考察期间能够工作态度积极,能得到本部大多数人认可;

·考察期间工作有创新,能积极主动开展学生会工作的优先录用

注:各部门应严格遵守等级制度,不可越级报告。

外语学院学生会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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