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设置的逐年增多,为了实现学院发展整体规划,深化教学体制改革,转变教学观念,提高教学质量,理顺教学关系,加强我院的教学管理职能,保证教学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
1.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负责相关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文件。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做好新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引进培训计划、教材使用计划、实验计划、实习计划等的遴选、论证、档案、文件等的起草与准备工作。
二、教学计划与大纲
1.根据学院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具体制定教学计划(含实习计划)。
2.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有关学科按照教务处提出的教学大纲编写(修改)体例和要求,进行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
三、教学安排
1.组织有关学科落实教学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各学科进行课表的编排工作。
2.各学科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表,负责编制教学周历,院系审核后于学期开始第一周按照学校要求张贴在教室的指定位置,供学生、督导团成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干部听课时查阅。
3.在教务处总体协调下,做好联系、教学检查、协调等具体工作。
四、学籍管理
1.配合学生工作办公室,协调新生学籍工作,老生的返校工作。监督与教学有关的工作。
2.监督学生考勤,经常进行抽查。对旷课学生处理按《河南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执行。
3.具体办理限选、重修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河南中医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五、考试管理
1.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根据报考等级、年级顺序,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向高等学校外语专业考试指导委员会报送电子和纸质文档各一份。
2.安排学科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
(1)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逐步建立试题库、试卷库,每3年根据教材变化修改一次。
(2)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命题时采用专用的命题册。
采用A、B卷,送教务处及外语学院抽用。
3.各学科负责试卷的校对工作,考前两个工作日内,教学科研办负责人到教务处按照程序领取考卷。
4.院系根据学校考试日程和考场安排,制定院系主考和监考安排表。
5.监考
⑴严格执行院教字[2003]93号文件《河南中医学院监考工作条例》
⑵监考人员由教学科研办统一安排,负责落实。
⑶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清理考场。监考必须严肃认真,严格遵守监考职责。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向课程所在院系汇报考场情况。
⑷考场座位由辅导员协同教学科研办根据考场规则随机编排后在考试前10分钟公布。考场考生名单、考场编排情况交监考老师一份。
⑸如发现学生作弊,监考人员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和收集有关证据,在考试结束后,即将材料送交院系主考,由院系主考签署作弊学生通报,并立即公布。同时,由院系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
6.阅卷、评分、登分和归档
⑴阅卷工作应由学科带头主任亲自组织,在学科集体批阅,严禁将试卷带回家中批阅。阅卷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登分要仔细,学科带头主任要复核试卷和考分,严禁在阅卷、评分、登分时弄虚作假。
⑵各学科必须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阅卷,同时录入学生电子成绩单,进行成绩提交。学生成绩审核后,由学科主任签字,打印一式四份,教务处、教学科研办、学科、学生所在院系各一份。
⑶学科在监考、阅卷、保管过程中严禁丢失试卷。学科应组织装订学期试卷,按要求制作封面。装订后的试卷由学科保存以备检查评估使用。
六、教材建设与管理
1.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提出各专业课程使用教材(版本)的初步意见。
2.确因教学需要,教师参加协编教材的编写并要求使用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科同意,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
3.确因教学需要,自编教材(讲义)由学科提出申请,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