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简介  组织机构  制度建设  学科建设  专业介绍  学生工作  翻译硕士  新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制度建设>>教学科研规章制度>>正文
外语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
2017-10-14 15:12   外语学院

一、机构性质

为更好地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外语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建立外语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是外语学院教学工作的咨询、评议和监督机构,在院党总支和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本院教学质量的现状、教学改革的思路以及重大的教学措施进行研讨,并向院长提出建议。

2、了解本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及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3、协助本院学科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4、对本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本院的教改项目进行评估、鉴定。 或根据领导分工不同,此类项目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估、鉴定。

6、参与教学计划的修订。

7、完成本院所安排的和教学相关的其他任务。

三、组织机构

1、教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一般由院长兼任,副院长委员由副院长兼任,委员从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热心教学改革、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教学骨干中选任,由院长提名,院党总支研究,院长聘任。

2、教学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四、工作程序

1、教学委员会的工作列入本院教学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活动。

2、教学委员会的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副院长委员)召集,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

3、教学委员会会议由院办做好会议记录,并按照要求进行存档。

4、教学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科室、学科和相关人员及时通报会议情况,并定期检查、督促相关事务落实情况。

5、每年年末,学术委员会对每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并制订下学年工作计划。

 

 

附:外语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河南中医学院外语学院教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杨英豪

副主任     朱剑飞   郭先英

                  王洁华        刘九茹   穆海博

 朱文晓   王玖炜   孙俊芳             凌习珍

关闭窗口

 河南中医药大学外语学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东路河南中医药大学

电话:65962477 邮编:450046

ICP备案号:Copyright © 2013-2014 hactcm.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