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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2019-04-09 17:53   外语学院

1.考核意义

分团委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特制定本条例。

2.考核和评比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3.考核办法

(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团委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4.考核机构

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5.考核评比程序

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

(1)每月月末各部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内容包括一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并及时交于办公室备案。

(2)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由办公室听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三日后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6.考核标准

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免去相应的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1)日常考核

a)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0.5分,请假扣0.5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b)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c)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2)工作表现

a)各部门每向分团委学生会递交一份合格的活动策划或文件加2分,该策划或文件得到认可并成功实施再加2分。

b)各部门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活动的,将记录备案,在每学期末加至德育量化中。

c)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2分/次。

(3)工作态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a)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b)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成功;

c)能经常与学生会指导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交流思想。

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7.其他

(1)从制度生效之日起,学生会会议(包括:例会干部会议部门会议)都要做具体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在会议结束后由出勤全部人员签字则为生效,办公室负责收取整理,最后交到主席团,以便更好了解学生会具体进展情况;

(2)主席团对各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现违纪情况给予记载并在例会中进行通报;

(3)主席团将严查各种考核杜绝人情帐,严厉打击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项工作。

外语学院学生会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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